条款-生物信息识别 下述申请人可不用采集指纹
Wednesday, 17 April 2019
法规(欧盟)第810/2009号
建立关于签证的共同法条(签证法条)
第13(7)条款-生物信息识别
下述申请人可不用采集指纹:
A) 12岁以下儿童
B) 指纹由于身体原因不能采集的。如果能够采集指纹的手指数不足十个,则采集个数需最大化。但是,如果不能采集指纹的情况为临时的,则申请人需在下次申请时提供。相关机构需按照条款中第4(1), (2) 和(3)项规定要求出示临时未能提供指纹信息的证明。在采集指纹有困难时,成员国需有恰当的程序以保障申请人的尊严。
C) 国家或政府首脑、国家政府成员和陪同出行的配偶,及其代表团成员被欧盟成员国政府或被国际组织以官方目的邀请的。
D) 君主和王室高级成员被成员国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以官方目的邀请时